中评协公告〔2020〕9号
在选题征集工作基础上,2020-2021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以下简称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已经确定,现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征集承担单位的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共5项:
1.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的价值评估研究;
2.基于生态型资源以及OAO融合的评估行业继续教育体系研究;
3.境外房地产税的计税评估经验与借鉴研究;
4.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升级研究;
5.资产评估行业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研究。
二、课题管理依据
课题的申请和立项工作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50号,网址:http://www.cas.org.cn/xwdt/xydt/60524.htm)等有关规定进行。
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权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所有,中评协将择优以出版、报告等形式,向行业、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和宣传。
三、申请单位
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科研院校等单位均可以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每个单位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课题,资产评估机构的分公司可以单独申请。申请单位应当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参加2020-2021年重大研究课题选题征集活动并入选的推荐单位和人员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获得课题资助。
四、课题组
1.申请单位应当成立课题组,课题组成员5-10人,可以包含非本单位人员;
2.每人只能加入1个课题组,中评协在研课题、评估准则和中评协其他在研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2020年青年研究项目申请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
3.申请单位应当指定1名课题组负责人,负责人应当为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资产评估及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或者研究经历。
五、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申请单位应当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将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keti@cas.org.cn,邮件主题注明“重大研究课题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六、其他事宜
1.课题立项后应当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2020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报告(含电子版),2021年8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含电子版);
2.课题成果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3.课题成果报告应当达到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水平;
4.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5.单位或者课题组成员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3年内不得承担中评协任何研究工作。
七、联系人
中评协行业发展研究部 周洁
座机:010-88014220
手机:13717528056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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