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准则及15项应用指南一致性修订发布

2022-01-20 10:00:04 10

        2022年1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1月17日,中注协修订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应用指南》等15项应用指南,均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为一致性修订,对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作出文字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完善审计准则体系”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的要求,中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特殊目的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了修订。为保持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并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中注协对其他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特殊目的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应条款作出文字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

链接:

1.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的通知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应用指南》等15项应用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