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一批)

2023-06-30 10:00:54 2

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

1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2

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

3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4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5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6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7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

8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

9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