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主要任务,以全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系统安排基础性标准体系清单的梳理、提炼和修订,基础性标准体系的建设、实施、评价、完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是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术支持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
四是附录,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清单,并对清单中的各个项目作出说明,供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基础性标准体系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注协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链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