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北方亚事主办数据资源入表交流会。香港大学中国商业学院全国校友会副会长王晴女士、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东兵先生、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少北律师、关军开律师及团队、山东龙马控股集团新能源合伙人付晶晶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数据资产培训组负责人张研女士、北京软件造价评估创新联盟高级度量专家、工信部软件工程造价评估专家罗翔先生、上海心流慧估科技有限公司苏征宇女士等业界专家20余人参加会议。北方亚事闫全山董事长及部分领导、研发部、市场部成员参加会议。
数据资源入表是构建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2022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俗称“数据二十条”)指出“有序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国家标准及数据要素管理规范贯彻执行工作,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完善元数据管理、数据脱敏、数据质量、价值评估等标准体系。”2023年9月8日,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财政部8月21日出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后,又一部推动数据资产化的财会文件。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和制度建设,规范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加强数据资产评估能力建设,培养跨专业、跨领域数据资产评估人才。全面识别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提高数据资产评估总体业务水平。” 基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本次交流大会。
会议首先听取了本单位研发部关于《数据资产入表与价值变现》的技术汇报,我们与各方专家学者分享了本单位关于数据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成果,通过互动交流,与会专家普遍对我单位研究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我们研究的数据资产估值模型,扣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数据资产评估的9号专家指引和评估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数据资产特征和价值影响因素的量化合理且实操性强,为数据资产的入表与价值变现做了良好深入的理论探索。与会专家还就数据资产的变现途径、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数据资产是新生事物,作为第五类生产要素,具有研究和发掘价值的需求,实操过程中各中介机构沟通配合尤为重要。
各方达成共识,在数据资产研究与业务拓展方面将加强合作。,在数据资产研究与业务拓展方面将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