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为落实《意见》要求,近日证监会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首次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通
2024-04-30 4
2024年4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六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2024年4月18日-4月27日,52家事务所共为279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746家,深市主板688家,创业板919家,科创板315家,北交所127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76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
2024-04-29 8
一直以来,证监会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防范违法违规“造富”、从严监管队伍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坚持刀刃向内、靶向监管,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实行穿透式监管。2021年5月,证监会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规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和中介机构把关责任,明确证监会对入股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安排内审部门实施独立复核,形成纵横交错的离职
2024-04-26 13
2024年4月1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五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41家事务所共为42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153家,深市主板132家,创业板74家,科创板47家,北交所14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41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04-22 9
2024年4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四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2024年4月3日-4月10日,35家事务所共为2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63家,深市主板60家,创业板57家,科创板20家,北交所24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24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
2024-04-12 3
2024年4月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三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2024年3月25日-4月2日,45家事务所共为83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345家,深市主板259家,创业板121家,科创板89家,北交所25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3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04-03 9
2024年3月2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二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2024年3月15日-3月24日,31家事务所共为26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111家,深市主板69家,创业板42家,科创板21家,北交所2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63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03-25 9
2024年3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一期),全文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3月14日,25家事务所共为7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和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22家,深市主板23家,创业板17家,科创板4家,北交所6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7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家上
2024-03-1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