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农经〔2019〕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9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pdf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7:30